当“李鬼”穿上“李逵”的衣服沿街叫卖,将是怎样的下场?
2017年,郎酒公司职工在参加武汉糖酒时,偶然遇到了与己方公司销售的白酒产品相似的“玉郎福”酒。“于是郎酒厂公司一纸诉状,以玉郎福酒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为由,将其公司和生产厂家一并告上了汉江区法院。最终,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因酒的外包装与“郎酒”基本一致,构成商标侵权,因此判赔10万元,并停止使用侵权商标。
这场“糖酒会‘李逵’遇‘李鬼’的戏剧”,在法律结果上以“李逵”胜出而告终,但从品牌的角度而言,真正的赢家怕是笑不起来的。
作为全国知名白酒品牌,郎酒产自川黔交界的赤水河畔,已经有100多年的悠久历史了,属于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,也是中华老字号产品,有着深厚的历史人文文化积淀。新世纪以来,郎酒花费重金深耕央视平台,通过赞助春晚等形式,着力打造品牌形象。在中外多次品牌价值评价中,郎酒品牌价值均超过百亿。
可以看到,郎酒品牌价值的背后,是数年积淀才有这如此成就。然而造假者付出的代价,仅仅被判赔偿10万元,这不得不让人感到愤怒。
愤怒之余,一个问题也引发了我们的思索:改革开放40年后,经济发展水平与百姓消费能力取得巨大提升之后,假冒伪劣这一社会毒瘤为何依然屡禁不止?
首先,也是其宏观背景,是我国依然是个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。
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,取得了一日千里的发展,但受到历史、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制约,各个地区之间的发展严重不平衡,信息、技术、资金等资源差异仍然巨大,消费者的知识文化、消费能力以及消费心理也不尽相同。在北上广很难骗得了人的假冒伪劣,在地方、乡村尤其是西部地区,却有着肥厚的生存土壤。虽然品质低下,但假冒伪劣低价格、仿大牌的特点,在利用消费者粗心大意、未详细辨别的同时,也满足了很多人“要品牌+低支出”的心理需求。
简言之,有需求就会有供给。不进行换位思考,拿一线城市的标准和角度,是无法理解假冒伪劣的源头何在的。
除此之外,违法成本小、执法力度弱,也是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。
无论何种年代,想要完全依靠个人道德意识去取得某种治理效果,都是不可能的。这也是法律出现的原因与价值。制假案件屡犯屡查,但处罚力度明显与其获得的利润相差甚远,远远达不到震慑涉案者的作用。以郎酒案为例,仅仅10万的处罚,某种程度上是在鼓励、怂恿违法者继续肆意妄为。
李克强总理在3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:“对那些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企业责任人,要从重处罚,罚到他们倾家荡产!”;今年两会期间,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均建议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力度,让制假直接入刑;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表示,依法全部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,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,使制假者倾家荡产。
打击假冒伪劣产品,监管部门不仅要加强市场监管,也要完善法律制度。比如将企业信息纳入社会信用制度系统,建立“失信企业黑名单”,加大失信处罚力度,对制造、销售并造成危害的厂商,限制其生产、取消其经营权利等行之有效的处罚方式,将企业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态度从铤而走险转变为“不敢做”、“不愿做”、“不会做”。
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,社会的快速进步,中国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正在逐渐缩小,行之有效的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也将愈加完善。相信假冒伪劣的末路狂奔,必不久矣。